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二〇一五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二〇一五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国标代码:13629)是经教育部批准实施本科层次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招生列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在全国30余个省(市)招生,学制四年,学习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学校已建成数字化校园,拥有设施先进的教学楼、实验实训楼、图书馆、运动场、体育馆、剧场,建筑风格独特,校园环境优美。

 二、录取规则

  (一)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原则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按照专业优先的原则,参照进档考生的高考总分进行录取。

  (二)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各地的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区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类专业成绩择优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高者。

  2.对于取得我校相关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的考生,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当地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后,按照艺术专业校考成绩择优录取;对于部分未组织校考的专业,在各省区录取时按照省级艺术类专业统考(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进行录取的艺术类专业,优先录取具有校考合格成绩的考生;在录取计划未满的情况下,承认其他本科院校相同专业的校考合格成绩,此时按照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4.我校艺术设计学专业分为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景观艺术设计、影视与舞台美术设计、新媒体艺术、会展艺术设计6个专业方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分为新闻节目主持、文艺节目主持、语言传播3个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分为新闻编导、文艺编导2个方向,摄影专业分为图片摄影、影视摄影2个方向,表演专业分为影视表演、声乐表演、社会舞蹈与传播(含国际流行舞蹈)、歌舞剧表演、演出艺术管理5个方向。以上各专业考生入学后,根据专业成绩、个人意愿在本专业内选择专业方向就读。

  (三)其它招生条件:

  1.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将适当增加计划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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