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学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院概况:
1、学院全称: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2、学院国标代码:12564
3、学院类型:全日制普通高职院校
4、办学层次:专科
5、办学性质:民办
6、学院地址:北京市通州区东方大学城
7、学院简介:北京北大方正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是由北大方正教育集团举办、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北京市教育委员会主管、北京市编制委员会核准的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学院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招生办公室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制定招生章程、招生战略、招生政策、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学科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重大事宜。
第六条学院招生办公室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招生日常事务。
第三章录取规则
第七条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专门成立招生监察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
第八条学院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单考单招、自主招生等类型分类录取。
第九条学院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条专业录取时,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和实际考分,由高分到低分按专业志愿依次录取,各专业间不设定志愿级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