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业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二十一、上课地点:2016级新生上课地点分别为南校区、机电工程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其中部分专业二、三年级后上课地点为北校区。具体上课地点详见学院招生简章。学院南校区设有独立清真餐厅,少数民族考生可酌情报考。

  二十二、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对已经报到的新生进行复查,对其中不符合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相关机构备案。

  二十三、学院2015年录取通知书的签发人为院长杜晓林。

  二十四、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十五、招生就业处办公地址: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北校区办公楼112室

  北京农业职业学院南校区西门综合楼南段118室

  咨询电话:010-400-0044-987 010-400-0022-987

  北校区(010)-82595061、82595116、82595042、82595048

  南校区010-80358899-725、726、727 、728

  国际教育学院010-84928942,010-84928742

  机电工程学院0101-52781207,52781203

  学院网址:www.bvca.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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