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9、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当地招生部门统一规定,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办确定的录取分数控制线的考生,按专业成绩由高到低排列录取。

  10、学院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且对往届毕业生与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11、学院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美术类专业限制色盲、色弱考生。

  12、录取结果由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向社会公布;学院也通过官网(www.schxmvc.com.cn)公布录取结果;考生还可以通过学院招就处咨询电话进行查询。

  13、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复查合格者,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进行学籍注册。

  14、为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提供国家、学院两级奖助学金及勤工俭学岗位等多项资助措施。

  五、学生学费标准及退费原则:

  学院的学费按年收取,文经类78008500元/人·年,理工类78009500元/人·年,艺术类12000元/人·年。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学生收费及退费工作。学生缴费后,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按教育部门规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六、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生修满年限,学业合格,毕业颁发国家承认并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备案的四川华新现代职业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884811011、02884811022、02884811068

  传真:02884811022

  监督电话:02884811003

  网址:www.schxmvc.com.cn

  电子邮件: zjc@schxmv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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