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一、学院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5、相关科目成绩未作要求,无加试要求。

  6、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7、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各志愿均无分数级差。

  8、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9、我院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执行。

  八、学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4440元/生.年-4920元/生.年 (根据专业收费),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6600元/生.年。

 九、奖、助学办法: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蜀峰助学金。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

  十、毕业证书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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