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所有艺术体育专业原则上文理兼收,艺术类文理科分开录取的省份只招文科。
(五)身体健康状况及身高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十、收费标准:按学分制标准收取学杂费。学杂费收取严格按照国家物价部门核定的各项收费标准执行。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规定向学生公示。
十一、学校按政策规定设有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助学金、学校专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金、贫困生补助、广州助学基金等奖优助学基金,多种形式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对贫困学生予以资助。学生在校期间,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
十二、学校负责处理录取中的遗留问题,并对有关情况予以查询和说明。
十三、联系电话及网址
联系电话:0818-2790101 2760947
网址:http://zjc.sas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