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第二十二条 根据学校专业性质和培养目标的要求,学校不录取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


  第二十三条 双培计划招生按照北京市有关文件政策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新疆班招生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政策执行。


  第二十四条 录取结束后,学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在校园网上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学校招生信息网站查询。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其它


  第二十五条 学生一律按学年交纳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按北京市教委和市物价局审定的标准执行。


 普通类本科专业:


  园艺、农学、种子科学与工程、植物保护、农业资源与环境、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园林、林学等授予农学学位的专业免收学费;


  非农纯理工本科专业4600元/年·人;


  文理兼收本科专业4200元/年·人。


  艺术类本科专业:


  环境设计本科专业10000元/年·人。


  中外合作办学类本科专业(3+1):


  国内24000元/年·人,最后一年在英国、澳大利亚的学费、住宿费分别按英国、澳大利亚标准交纳。


  高职(专科)类专业: 观光农业、兽医专业、农业经济管理免收学费,其它专业6000元/年·人。


  住宿费:900元/年·人,1200元/年·人。


  第二十六条 学校建立奖学金、勤工助学、助学金、助学贷款等配套制度,鼓励和帮助学生完成学业。


  1、农科类奖学金:特等奖2000元、一等奖1000元、二等奖500元、三等奖300元。


  2、专业奖学金: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500元、三等奖700元。


  3、非农类奖学金:特等奖4000元、一等奖3000元、二等奖2000元、三等奖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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