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学院坚持校企协同育人、合作就业,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庞大汽贸集团、东方航空公司、陕西省政府幼儿园、陕西宾馆、陕西长恨歌艺术团、北京炫彩数码印刷公司、西安慧聪网络公司等133家知名企业进行长期合作,致力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不断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双方从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实训实习基地的建立、教育教学过程的实施、就业创业的落实等方面全方位合作,共育学生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提升学生就业能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和高质量就业。毕业生一次性批量就职上海、西安等城市的服务类合作企业已成常态,就业率多年保持在91%以上。

  学院紧扣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以创建有特色、高品质的高职院校为目标,形成了管理服务类应用型人才培养和各级各类青少年组织骨干培训相结合的办学格局。2010年顺利通过国家教育部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近年来荣获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西安市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9--88413889 029--88408292(传真)

  地 址: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邮政编码:710068

  青华校区:西安市长安区滦镇青华村;邮政编码:710111

  学院网址:www.sxqzy.com

  招生网址:zsw.sxqzy.com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院成立由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陕西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学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八条 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陕西省教育厅、陕西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第九条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录取工作。

第四章 招生区域与专业

  第十条 学院2015年面向陕西、河北、山西、内蒙古、河南、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9省(区)招生,招生科类包括文史、理工、艺术文、艺术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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