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预留计划:用于调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报考我校上线生源不平衡问题。
十二、学费标准:
执行陕西省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艺术类本科学费11000元/年,公安类专业、外语类专业学费4500元/年,法学专业学费待定,其他本科专业学费3500元/年。
十三、联系方式:
长安校区:西安市西长安街558号 邮编:710122 电话:029-88182275 传真:029-88182277
雁塔校区:西安市长安南路300号 邮编:710063 电话:029-85388805 传真:029-85385730
E-mail: xfdzjc@126.com 学校网址:http://www.nwupl.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