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条 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由教育部电子注册的汉中职业技术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六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院根据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物价局规定收取学费和住宿费。学费为5500元/生?年;住宿费为1000元/生?年。
第七章 资助措施
第二十一条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帮助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学业,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按规定申请、享受。
第二十二条 奖助学金: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学院奖学金2000-3000元/年。
第二十三条 勤工助学: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表现发放报酬150 -200元/月。
第二十四条 助学贷款: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五条 面向汉中市移民搬迁户子女实施免费(免学费、住宿费)大专学历教育的惠民政策,凡符合汉中市人民政府政策规定的学生均可申请享受。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审查通过,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2015年招生工作以本章程规定为准。
第二十八条 在招生咨询过程中我院招生咨询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仅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参考,不属于学院录取承诺。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由我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宗营镇316国道西侧81号
邮政编码:723002
咨询电话:0916-2890000 2617000 2617333
传 真:0916-2890000
学院网址:http://www.hzvtc.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