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凡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在各省专业课考试合格(考生取得省统考合格证)、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各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江苏省、山东省考生报考我院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需通过我院组织的专业课校考且取得我院颁发的合格证。在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江苏省、山东省规定的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招生工作将在西北工业大学和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接受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四、学费标准
1、2015年各专业收费标准以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2、学院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基金等,支持优秀学生完成学业。
五、其 他
1、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本章程由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工大沣河校区
邮编:710124
电 话:(029)85603066,85603067
传 真:(029)85603276
学院网址:www.npumd.edu.cn
电子邮件:zsb@nupmd.edu.cn
西北工业大学明德学院
招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