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条 被录取新生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报到时间来校报到注册。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向我院招生办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延期报到,未经同意无故延期者,将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陕西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9-82619336 029-84674009

  传 真 :029-84674009

  网 址:www.sxitu.com

  邮 箱:sdysxy@sina.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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