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学院根据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计划及划定的批次录取,按最低控制分数线投档比例进行提档,一般为1:1。

  第十二条 学校志愿

  学院欢迎考生填报第一志愿。第一志愿未满,依次接收其它志愿或调剂考生

  第十三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

  我院按专业清、志愿清的录取原则进行,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从分数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我院原则上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有关加分和优先录取的规定。

  第十五条 学校对考生的应试语种原则上不予限制。但受现有师资、设备等条件的限制,新生入学后一般按照英语组织外语教学,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按规定进行健康复查,经复查后不能进行日常学习的或被查出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的,按学籍管理等有关规定处理,直致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章 其它

  第十七条 学费标准:

  计算机应用技术、市场营销、旅游管理、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管理、计算机网络技术、食品加工技术、广告设计与制作、食品质量与安全检测、畜牧兽医、园林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工程造价、农产品质量检测、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机电一体化技术、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会计、会计电算化、金融管理与实务、马铃薯生产加工、低空无人机操作技术、风能发电设备制造与维修、汽车电子技术等专业每学年每人5000元。

  第十八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新生收费标准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批准执行,并通过各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

  第十九条 凡正式被我院录取,在校期间完成各科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院校毕业证书。

  专科(高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第二十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分专业招生计划、专业介绍、奖贷助学金政策等详细信息参见当年学院的招生简章、招生专刊。

  第二十一条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网址:http://www.wlcbzyxy.com.cn

  招生网址:http://zs.wlcbzyxy.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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