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第十八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河南省物价部门统一的标准。收费标准:按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河南省政府文件规定:学习不足一学期的按一学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满一学期不足一学年的按一学年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第二十一条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第二十二条 资助特困生政策

  根据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资助政策,在校学习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品学兼优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校的正常学习,学院采取如下资助措施:一是办理贫困生助学贷款;二是为家庭困难学生开通入学绿色通道;三是设立若干勤工俭学岗位,对家庭困难的同学提供资助;四是实行奖学金制度,对家庭困难、学习刻苦的学生进行重点奖励;五是允许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申请并经批准实行工学交替制度。

  第二十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四条 其他事项

  (一)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洛阳科技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二)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政策为准。

  (三)本章程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章程由洛阳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9--63087788 63087766(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lykjzyxy.cn

  邮 箱:lykjzyxy@163.com

  通信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新产业集聚区学院路

  邮 编:47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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