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贸旅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第十三条: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十四条:1、对所有进档考生,根据本人专业志愿及学院招生计划,按分数由高到低择优录取。2、对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对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在招生计划范围内,优先满足专业第一志愿。

  第十五条: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校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十六条: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在专业成绩上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录满为止。

  第十七条: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缴纳的学费不予退还,并将其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学费及奖助措施

  第十八条:学费标准: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7800元∕年,其他专业5800元∕年。

  第十九条:学院奖助措施:目前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学院奖学金;对特困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每一个优秀学生能圆大学梦。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院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工作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招生咨询方式及通信地址:

  咨询电话:037167822631 67822632 67789995

  传 真:037167789995

  招生网址:http://www.zzvcct.com

  地 址:郑州市建设西路须水工贸园

  邮 编:450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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