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15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3564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平顶山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高等职业教育
第九条 办学特点:河南质量工程职业学院是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行业指导下的河南省骨干高等职业院校和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院校,也是全国唯一一所以质量为主要特色、面向全社会各行各业培养具有职业岗位技能和质量专业技能并重的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的高等职业学校,是河南省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更是质量工程师成长的地方,首席质量官放飞的摇篮。
学院积极参与到贯彻落实《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年)》的进程中,面向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航空港综合经济试验区建设,同全省产业集聚区建立了广泛和紧密的联系。在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支持下,成立了由省内外120多家知名企业和质量技术监督系统检测检验技术机构组成的河南质量工程职业教育集团。在全省质监系统国家级和省级检测中心建有实习实训基地。
学院始终恪守质量重于泰山的校训,弘扬科学精准、法制规范、责任诚信、创新卓越的质量文化理念,坚持科学发展,提高办学水平,努力使学院成为培养质量专业人才的摇篮,成为区域性产业技术与管理、质量法律法规、质量管理、标准、计量、认证认可和质量检测检验技术方面知名的高等职业教育中心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