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学院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同时设立有学院奖学金和临时困难补助金等。学院还为学生提供数量众多的勤工助学岗位,以解决学生的实际困难。
第十五条 各专业学费标准按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800--1100元/生·年。各项收费标准以当年度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公布为准,如政府对当年度学费标准进行调整,以政府规定的标准为准。
第十六条 学院介绍、招生计划、专业简介等详细情况见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2015年招生简章和学院招生网。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南龙湖宜居教育园区双湖大道2号(主校区)
河南省郑州市中原中路41号(北校区)
学院主页: www.zcib.cn
招生工作办公邮箱:xszsb@163.com
招生咨询电话:0371-67698776、67698783、67698784、62499999、67698956
附 则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生效,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信息商务学院招生委员会。
二○一五年四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