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我校收费严格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七条 奖学金、助学金:①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奖学金:一等奖学金1000元,二等奖学金800元,三等奖学金600元。②助学金:国家贫困助学金(每年3000元/生)。
第十八条 助学贷款:学校设有奖助学办公室负责国家助学贷款事项,每学年贷款额度最高为8000元/人(无利息)。
第十九条 勤工助学:学校专门设立了大学生勤工助学部门,在校期间,学生可以在集团公司下属企业或校内通过勤工助学获得一定的报酬。
第二十条 学校颁发的是普通全日制本、专科高等学校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注明的学校名称为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第二十一条 招生咨询部门: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371-
85011888。地址:郑州市南大学城新郑新城区中华北路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新校区,
邮编:451100 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0-676-999学校招生信息发布网站:
http://zsb.zzgyxy.com,学校网址:http://www.zzgyxy.com E-Mail:
hxzhaoshengban@sohu.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全日制统招本、专科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文件规定与本章程不一致之处,以本章程为准。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二〇一五年五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