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注:城乡规划专业为新增专业,学费为暂定标准,最终以辽宁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五、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六、毕业证、学位证

  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民族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民族大学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证书。

 七、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励志教育、提升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相结合,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捐资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大学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 87623342

  传 真:0411-87656638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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