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财经大学本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3)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第十五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学校调档比例根据各省份志愿模式和生源情况进行调整,最高不超过120%;实行平行志愿省份的进档服从专业调剂考生,符合相关规定并无专业受限情况,均予以录取。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学校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最新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规定执行;根据工作性质的要求,色盲者不宜就读会计学和财务管理相关专业;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复查后不能进行正常学习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八条 学校对填报志愿采取非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规则;对填报志愿采取平行志愿方式的考生实行分数优先的录取规则;无院校志愿考生不予录取。

  第十九条 学校认可各省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条 学校专业录取采取分数优先的规则,以高考文化课总成绩作为划分专业的标准。

  第二十一条 高考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以下顺序优先录取:(1)教育部和各省份规定享有高考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2)教育部规定享有优先录取政策的考生;(3)专业志愿靠前的考生;(4)单科成绩(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涉外专业按照外语、语文、数学。)

  辽宁省专升本学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专业综合课(理论)、专业综合课(职业技能)、外语、计算机单科成绩排序,如仍相同,则审核考生档案,择优录取。专业综合课合格标准为120分。

  第二十二条 对内蒙古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分数优先的规则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对江苏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办法划分专业,各类专业的学业测试等级要求:选测为AA,必测为4C。

  第二十三条 工商管理(跨国公司管理方向)、旅游管理(休闲与服务管理方向)、双校园模式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无专业志愿不予录取,要求考生英语成绩110分(含)以上(英语满分不是150分的省份,按满分的73%进行折算),录取后首年强化英语学习,升入大二时要求英文水平必须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环境。

  第二十四条 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物流管理专业按照工商管理类招生,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按照公共管理类招生,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按照旅游管理类招生,财政学、税收学专业按照财政学类招生,金融学、金融工程、保险学、投资学专业按照金融学类招生,管理科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商务专业按照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生,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专业按照新闻传播学类招生,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管理专业按照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招生。以上专业大类学生大学二年级依据个人意愿、学习成绩、综合表现和学校相关规定在大类内确定专业。

  第二十五条 高水平运动员、定向生、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新疆高中班、专升本、港澳台侨录取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本章程执行。

 第八章 联系方式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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