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时,学校根据考生成绩尽量满足考生所报专业,成绩优异者优先满足第一志愿。若考生所报专业已满,在服从专业调剂前提下,可根据考生考分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校予以退档。
艺术类考生,要求专业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单科过省线,然后按综合成绩录取,即:专业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
除中德合作办学外,学校外语教学统一使用英语。
三、学生待遇
1.学生学习期满,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者,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校大专毕业证书,内容包括:
(1)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习起止年月;
(2)专业、层次(专科)、毕(结)业;
(3)学习形式(普通全日制);
(4)学制(三年);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彩色照片并骑缝加盖学校钢印;
(6)学校名称(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签章;
(7)发证日期及证书编号。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贫困生补助;品学兼优者,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学校奖、贷、助、补、减、缓资助措施完善,确保家庭经济苦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学生毕业后,学校负责推荐工作,并由河南省就业主管部门发放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四、收费标准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参见本校《招生简章》或考生所在省份《招生专业目录》。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71-853051660371-85305366
传真:0371-85305922
网址:http://www.hacz.edu.cn
电子信箱:hnczx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