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第十五条 按照山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本着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发展需要的原则,根据学校实际办学条件,结合近年来计划编制及执行情况,科学、合理地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和有关省(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大力推进阳光工程,实行高招信息十公开,公正选拔,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执行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八条 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高中毕业生,实行考生自由报考,录取分数标准执行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确定的高职(专科)录取分数线。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按考生的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执行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和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十九条 录取专业:根据考试成绩、专业志愿、专业计划录取人数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以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 同等条件下,有艺、体特长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条 旅游管理、餐饮管理与服务专业要求五官端正,无残疾;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原则上只招收男生;其它专业不作要求。

  第二十一条 外语语种要求: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第二十二条 对加分或减分投档的考生,按教育部及生源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录取与入学

  第二十三条 录取结果按当地招办确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也可在晋中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www.jzzy.sx.cn)查询。

  第二十四条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到学院报到。 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二十五条 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体检,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不如实填写本人的既往病史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第六章 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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