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药科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学生毕业时,符合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颁发毕业证书条件者,颁发经教育部网上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山西药科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其它

  1.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体检及资格审核。对体检不合格的学生,学院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入学资格。

  2. 学费、住宿费等严格按照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执行。

  3.学院设有各类奖学金和特困生补助,家庭困难学生还可参加勤工助学或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4.学院按信息公开有关要求,通过学院招生信息网及时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有关信息。

  5.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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