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证吕梁职业技术学院高考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颁发的相关法规,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院概况
1、全称:吕梁职业技术学院
2、代码:14500
3、校址:山西省孝义市湖滨路,邮政编码:032300
4、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5、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6、办学性质:公办
7、办学形式:全日制
二、录取原则及规则
1、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2、招生录取工作在省、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机制。
3、设立由院领导、纪检委、招生办等有关部门参加的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并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与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4、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进行录取。凡第一志愿报考人数达到或超过我院招生人数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到低进行录取;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按单科成绩依次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单科成绩排序的科目顺序为:文科类考生为语文、数学、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为数学、语文、理科综合。第一志愿人数达不到我院招生人数时,除全部录取符合条件的第一志愿考生外,参考志愿和服从调剂志愿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并确定专业。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同等条件下,有艺、体特长者优先录取。
5、各专业志愿无分数级差要求。
6、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不限。
7、外语语种: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三、入学与资格复查
1、录取结果由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向社会公布,也可通过吕梁职业技术学院网站(www.llzy.net)进行查询。
2、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学院规定的日期报到。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3、新生入校后,学院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审核及入学体检,对新生入学资格审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及不如实填写本人既往病史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四、招生计划人数、专业设置及收费标准
1、设置的专业经山西省教育厅高教处组织评审通过并在教育部备案。
2、学费和住宿费严格执行山西省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3、国家为在校学生设有多种补助、奖学金,用于奖励资助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另外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
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见附表)
五、毕业证书的发放
凡被我院录取的考生,学业期满且成绩合格,颁发吕梁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六、对口升学录取规则:
对口升学按考试中心录取办法录取。
七、咨询联系方式
办公电话:0358-7849923
传真电话:0358-7849925
咨询录取电话:0358-7849923
联系人手机:13938567048,15035897736
电子信箱:llmx123@163.com
二零一五年四月十五日
附表:
20l5年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