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我校为在校学生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的优秀学生;经济困难学生还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工作。
第十九条 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条 学校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由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自2015年6月1日起实行。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安阳师范学院2018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