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录取新生除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外实行学分制学费管理,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费和学分学费二部分组成,收费标准按照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的标准执行。各类专业第一学年预收学费,分别为:艺术类各专业5700元/人;医学类各专业4500元/人;理工类各专业3700元/人;文史类各专业3400元/人。
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和软件工程专业仍实行学年学费管理。中外合作办学各专业学费为每年15000元/人;软件工程专业学费为每年11000元/人。
住宿费为每人每年400元至1000元,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
2.为鼓励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我校,并为其成才提供更好条件,我校制定了优秀新生奖励办法及奖学金、助学金等相关政策。
六、入学复查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七、学校招生部门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河南科技大学招生就业处
地址: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63号
邮政编码:471023
咨询电话:0379-65627020、65627021、64270929
学校网址:http://www.haust.edu.cn
电子邮箱:zhsb@haust.edu.cn
八、其他
1.经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河南科技大学与三门峡市政府合作举办河南科技大学应用工程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学院的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2.经河南省教育厅同意,河南科技大学与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合作培养应用型本科人才。河南科技大学负责招生、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发放工作。录取的学生在河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上课(办学地点:南阳市孔明路666号)。
3.我校全日制普通专科招生参照本章程执行。
4.本章程由河南科技大学普通高招招生委员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