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一、学校全称: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China

  二、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三、办学层次:大学本科,学制4年

  四、学习形式:全日制

  五、学校地址

  (一)木樨地校区: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南里

  (二)团河校区:北京市大兴区团河路

  六、招生计划分配的原则和办法

  (一)招生计划向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低的省(区)倾斜。

  (二)招生计划向贫困地区生源比例相对较高的省(区)倾斜,足额落实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三)招生计划向对公安院校毕业生需求较大的省(区)倾斜。

  (四)招生计划向尚未开办公安本科教育的省(区)倾斜。

  (五)继续适度调减属地和重点高校录取比例相对较高地区的招生计划。

  七、招生对象

  招收全国内地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未婚,年龄不超过22周岁的学生(199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女生名额占招生总数的10%-15%。

  国内安全保卫专业和公安情报学专业反恐怖方向只招收2001年6月30日前出生的2015年应届高中毕业生。

  八、招生条件要求

  (一)政治条件要求

  考生的政治条件应符合公安工作的要求,必须通过公安机关的政治审查。

  (二)身体条件要求

  根据公安部和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公政治[2000]137号)规定,除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考生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无罗圈腿,无口吃,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板),无纹身,无少白头,无驼背,无各种残疾,两耳无重听。无传染病。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

  2.肝功检验事项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法[2010]12号)和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函[2010]21号)规定,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

  3.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

  4.左右眼单眼裸视力应在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

  (三)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以下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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