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扶困助学措施与奖(助)学金制度
第三十三条扶困助学措施与奖(助)学金制度:
学院认真执行国家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勤工助学岗位等。同时,学院还设立了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学生。单项奖(助)学金额度在600元至8000元之间。
第九章入学与注册
第三十四条入学通知书由学院招生办按学生电子档案中的地址邮寄,如果由于学生电子档案中的地址不详造成考生收不到通知书,由考生自己负责。录取结果在我院网站可查询。
第三十五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院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在指定的地点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前向校招生办公室请假。对未经学院同意,逾期不报到的学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第三十六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进行体检复查,不符合招生体检条件者,由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凡徇私舞弊者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章招生工作的咨询、监督与申诉
第三十七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申诉
接受纪律监督与申诉的联系部门:纪检监察处
联系人:许老师
监督电话:020-86124572
传真:020-86124572
电子邮箱:jw86124572@126.com
第三十八条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20-86123135
传真:86123135
电子邮箱:zhaoban@caac.net
学院网址:http://www.caac.net
学院招生网址:http://zsb.caac.net
第十一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于2015年3月22日由招生领导小组审查通过,适合于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专科(高职)招生工作,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后逐年修订。
第四十条本章程由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委托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