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政法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四、收、退费办法
1、学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取学费。
2、学费退费的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者提前完成学业,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的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的学费。
3、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学校执行辽宁省相关文件,为学生提供助学金;对申请贷款的学生执行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申请贷学金的文件,为学生服务。
4、学院奖学金每学年进行一次评选,最高金额为8000元,最低金额3000元。除此之外学院从行政收费中提取一定比例资金作为特困生基金3001500元。
五、招生录取原则
1、调档比例:按120%投档。(辽宁省100%投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1)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学校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六:空中乘务专业单独招生说明
1.招生类型:具备并且取得高考资格、199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考生。
2.工作程序及日程安排: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指示精神,组成院单独招生领导小组,监督指导单独招生考试的各个环节。
2014年3月10日-4月5日:网上报名;
2014年4月12日:公布考生预审合格名单;
2014年4月18日:考生资格复审、领取准考证;
2014年4月19日:综合文化考试;
2014年4月20日:专业面试;
2014年4月21日:专业体检;
2014年4月21日-25日:成绩汇总、发布;
2014年4月27日:预录取、公示;
2014年4月30日:审核录取、上报辽宁省招办。
3.录取办法:考生需通过我院组织的空中乘务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在文化综合考试成绩符合规定录取分数的条件下,按照专业加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并且需通过身体检查(体检标准参照中国民用航空人员医学标准和体检合格管理规则)。本专业不设英语小分限制。
(4)联系电话:0248684151102488037003
02486843322
网址:www.lacpj.com:电子邮箱:lacpjzsb@lacpj.com:
辽宁政法职业学院
201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