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建筑职业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建筑职业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分南北两个校区
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南郊街11号
南校区专业如下:
工程监理、基础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钢结构施工方向)、市政工程技术、工程测量技术、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技术、楼宇智能化工程技术、建筑设备工程技术、给排水工程技术、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技术、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室内设计技术、环境艺术设计、建筑工程管理、建筑信息管理、物业管理。
北校区地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青年大街24号
计算机网络技术、软件技术、应用电子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建筑电气工程技术、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模具设计与制造、机械制造与自动化、机电设备维修与管理、建筑经济管理、工程造价、电子商务、市场开发与营销、物流管理、会计电算化、会计与统计核算、财务管理、会计与审计、酒店管理、旅游管理、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高职。
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专业,学习年限为3-5年;
学制为2年专业,学习年限为2-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35.8523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1.9136万平方米,专任教师514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14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6145万元,图书49.8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经批准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学校外语教学使用英语,其它语种考生慎报。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三、专业设置说明
须按下表中内容填报专业(方向)情况(高职专业不填写科类和授予学位门类),并提供专业及学位授予权审批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