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五、毕业证书及发放机构

  高职专科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商贸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六、收费标准及退费办法

  1、建筑工程管理学费为每生4500元/学年,其他专业为每生4000元/学年。

  2、根据住宿条件不同,宿费女生800元/学年,男生700元/学年。

  3、教材费每生每学年预收300元,毕业时结算,多退少补。

  4、退费办法:学院按该生从开学到退学的在校月数计算,不足1月按1月计算,按月计退学、宿费;其它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结算,多退少补。

  七、助学贷款及奖助学办法

  1、国家助学贷款:被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根据国家相关规定,需要在生源地办理信用助学贷款。

  2、奖学金及助学金:学院面向品学兼优的在校生设置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院级奖学金;面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

  八、录取规则:

  1、以公正、公平、公开为原则,以学生高考成绩为依据,根据教育部及各省招考办制定的招生政策,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按120%调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3、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志愿录取办法:

  我院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5、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按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的文件精神执行。

  6、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当考生总分相同时,文科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理科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

  九、新生报到

  凡被我院录取新生须按入学须知规定时间报到。对于未能按期报到且未向院招生办请假者,学院将在规定入学时间一周后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处理。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沈阳市沈河区东大营街11号

  联系部门:辽宁商贸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849661988496668(传真)

  学校网址:www.lnsmzy.edu.cn

  电子邮箱:lnsmzyxy@163.com

  辽宁商贸职业学院

  2014年4月1日

相关推荐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