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本科毕业证书,并加盖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印章;达到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按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有关规定授予学士学位,即独立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独立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五、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按照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相关文件,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我校设有优秀学生奖学金(特、一、二、三等),同时符合国家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享有国家助学金,国家(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贫困大学生按国家规定可申请助学贷款,学校可提供部分勤工助学岗位。

 六、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按招生计划数的120%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各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各省(市)招考委员会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按分数优先的原则,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当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英语成绩高低依次录取。英语成绩相同时,文科生按语文成绩高低依次录取;理科生按数学成绩依次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部门: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633456783345115

  传真:04163345200

  辽宁医学院网址:http://www.lnmu.edu.cn

  辽宁医学院医疗学院网址:http://ylxy.lnmu.edu.cn

  Email:lyylxy@sohu.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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