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类招生情况说明:
2014年我校部分专业继续实行按学科门类招生。学生入学1年后,根据学校规定、市场需求、依本人成绩自主选择专业。
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本科毕业证书。沈阳工学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取得学士学位授予资格,对符合条件的学生颁发沈阳工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沈阳工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严格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按照国家、辽宁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退费。
3.奖助学金及勤工助学:
(1)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
对于普通类本科第三批次及二批B类、C类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本录取批次的上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有资格获得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对于普通类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省份,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高出所在省市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20分的考生有资格获得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金额为4000元/人;
对于艺术类本科批次录取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成绩按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排名为所在专业第一名(按学科类招生的专业排名前五名),有资格获得艺术类优秀新生入学奖学金,金额为2000元/人。
(2)学校奖学金:
学校奖学金根据学生在校德智体等方面综合表现评定,受奖面达26%左右。
等级 | 奖励金额(元) | 受奖比例 | 特殊说明 (植物生产类、动物生产类、兵器类专业受奖比例) | |
本科生 | 专科生 | |||
特别优秀奖学金 | 10000 | 5000 | 由校长办公会议视情况决定 | 由校长办公会议视情况决定 |
诗粮奖学金 | 4000 | 20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3%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3% |
一等奖学金 | 2000 | 10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5%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8% |
二等奖学金 | 1000 | 5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8% | 专业年级学生数12% |
三等奖学金 | 500 | 30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0% | 专业年级学生数的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