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渤海船舶职业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奖、助学金设置情况
(1)奖学金:品学兼优学生可获得学院一等奖学金1500元/生/年,二等奖学金900元/生/年;三等奖学金600元/生/年;国家(政府)奖学金8000元/生/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生/年;国家一等助学金4000元/生/年,二等助学金2500元/生/年.
(2)对特困生在入学时提供绿色通道。
(3)为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六、获奖说明
2004-2007年连续四年荣获辽宁省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2008年度辽宁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2009年度辽宁省平安校园。2010年,获批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荣获全国机械行业骨干职业院校和全国机械行业校企合作与人才培养优秀职业院校称号。辽宁省总工会授予职业道德建设十佳单位。辽宁省五一奖状。葫芦岛市先进党委。葫芦岛市先进集体。葫芦岛市思政工作先进单位。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
在生源充足时调档比例为102%(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为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其中,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专业要求裸眼视力双眼均在4.6以上(包含4.6)。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1)我院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招生政策,本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志愿优先的原则,即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原则上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
(3)安排专业时,我院按照志愿优先和分数级差办法录取,第一、二专业志愿级差2分;第二、三专业志愿级差2分;第三、四专业志愿级差2分;以后志愿设为平行志愿。如果志愿、成绩均相同,在专业安排时则参考单科分数及考生的专业志向。如果同批次有多次考生投档,后投档考生只能录取到未录满专业。
(4)在无法满足其志愿要求时将做退档处理。
(5)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6)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专业只录取男生。
八、联系电话、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