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到40%,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文化课总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在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5分,后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89708730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ncc.edu.cn
E-mail:lncczs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