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交通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普通高等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费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校设立综合奖学金,获奖面达到40%,学校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助学机制,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2006年学校被教育部、财政部确定为首批28所国家示范性高职建设院校之一。

  2010年被教育部评为2009年度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学校按照招生计划的120%比例进行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以文化课总成绩作为主要依据,在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或降低分数投档的考生。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进档考生我校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安排专业,第一专业志愿和第二专业志愿级差为5分,第二专业志愿与第三专业志愿的级差为5分,后续专业志愿级差为0分。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总成绩相同时,依次按考生数学、外语、语文成绩高的优先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联系电话:0248970872989708730

  学校网址:http://www.lncc.edu.cn

  招生网址:http://zsjy.lncc.edu.cn

  E-mail:lncczsb@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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