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四、毕业证书说明

  学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抚顺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省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工程监理、旅游管理、生产过程自动化技术、数控技术、人物形象设计、高分子材料应用技术、工程造价、机械制造与自动化、工程测量技术、工程机械运用与维护专业学费为4500元/生学年;酒店管理(待审批)、电气自动化技术(待审批)专业学费为4800元/生学年;其它专业学费为3500元/生学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学院为学习成绩优异学生设立年度奖学金,并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评审国家奖学金、政府奖学金和励志奖学金。学院每年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文明大学生等优秀学生,并颁发奖金、奖品。学院制定了《特困生工作实施办法》,设立优秀特困大学生奖学金、校友奖学金、中华奖学金、春蕾奖学金等各类奖学金、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等方式,保证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获奖说明

  凡是涉及获奖情况的,必须明确活动的组织部门并提供相关证明。

  七、录取办法说明

  1、调档比例

  调档比例120%,在辽宁省的调档比例100%。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及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招生计划数时,不再调阅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分、降分投档以及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等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专业志愿顺序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安排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文史类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择优录取;理工类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择优录取。

  6、联系电话、网址

  地址:辽宁省抚顺市经济开发区旺力街89号

  邮编:113122

  电话:024-53909888024-53909890024-53909891

  024-53909892024-57510297

  网址:www.fvti.com

  E-mail:fzyzsjyb@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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