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四、毕业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朝阳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五、收、退费标准:

  1、按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宿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学校每年评选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年奖助金额约305万。朝阳市先予助学中心每年资助100名贫困生,每生1000元。

  六、录取原则

  1、按120%调档(在辽宁省调档比例为100%)。

  2、对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按着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志愿录取办法

  我校2014年根据招生省(市、区)的要求决定是否实行平行志愿录取。在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不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市、区),按考生报考志愿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第一志愿录取已满,不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分数清录取规则。

  4、对加分、降低分数投档考生处理。

  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专业安排办法

  我校根据专业志愿顺序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对成绩相同考生按专业志愿顺序安排,志愿相同文科参考语文、外语成绩,理科参考数学、外语成绩。

  6、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装潢艺术设计专业按考生志愿顺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

  综合分计算方法: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成绩

  7、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421-66816680421-6681658

  传真:0421-6681668

  网址:http://www.cysz.com.cn

  E-mail:mengqqww@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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