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4)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1、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第二、三及平行志愿考生。

   ⑴文史、理工类专业:专业录取时遵守总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它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于总分低于所报专业志愿要求,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做退档处理。

   ⑵体育类专业:男生1.70米、女生1.60米以上,在文化课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⑶艺术类专业:我院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湖南、山东、河北、河南、江苏、安徽、福建、广西、辽宁、黑龙江)只承认我院专业考试合格证。我院没有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吉林美术类、内蒙古、山西省、贵州省)使用该省联考成绩。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音乐学、音乐表演、音乐表演(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并且专业课成绩达到合格的考生中,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三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sf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电话:0436-3555068、3555050

   联系人:林鹰

   第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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