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工程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华老师

7、高考附加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委员会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执行。

8、对总分相同或相近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专业。

9、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填报。

10、专业录取计划已满额时,对不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作退档处理;专业录取计划不满额时,从服从专业志愿调配的进档考生中择优录取。

11、对依上述规则进行调配和退档的考生,学院不征求考生意见。

12、采矿工程煤矿开采技术、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矿井通风与安全、选矿技术专业因实际工作岗位特殊需要,适合男生就读,建议女生慎重报考。其它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第七条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第八条新生复查:新生入校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严格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户口所在地。

第九条学历证书

在规定年限内,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德、智、体达到毕业要求,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颁发经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新疆工程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颁发新疆工程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十条奖、助、贷学金及勤工助学等

1、高校国家奖学金:按国家有关文件要求,优秀学生享受8000元/年•生的奖学金。

2、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全校5%的学生可获5000元/年•生的奖学金。

艰苦专业有20%学生获5000元/年•生的奖学金。

3、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全校18%的学生可获3001500元/年•生的奖学金。

4、高校助学金和特困补助:学生可获10005000元/年•生的国家、自治区及学院设立的助学金或特困补助。在校生获取奖、助学金覆盖面达75%以上,今后随着国家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将有望继续提高。另设立部分勤工助学岗位,资助特困学生。评选优秀毕业生,优先推荐高质量就业岗位。

5、学院按相关政策,对采矿工程专业、煤矿开采技术专业、固体矿床露天开采技术学生实行免费教育。本科中职定向师资计划录取的学生参照自治区免费师范生政策执行,并同时享受奖助学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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