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天扬老师

  十、毕业证书

  学校实行双证制,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大专学历毕业证书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毕业证书;接受相应专业技能培训并考核合格者,颁发国家技术等级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属于中加合作项目专业的学生,在毕业时可同时获得本校大专文凭和加拿大荷兰学院大专文凭。

 十一、奖、助学措施

  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学校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及部分企业设立的专业奖学金等,最高奖励额度8000元/学年/生。依照国家规定,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每学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海南省优秀贫困生奖学金。各类奖助学金受益人次占全校学生的28%左右。

  十二、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一)通过各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相关渠道向社会公布。

  (二)通过海南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网址:www.hcvt.cn。

 十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海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处

  电话:0898 – 31930666 31930777 31930888

  传真:0898 – 31930667

  联系人:贺老师 唐老师 罗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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