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卫生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三水老师

  学院连续八年被评为长沙市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单位,获市卫生系统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先进单位、长沙市反腐倡廉建设先进单位,被长沙市人民政府授予文明单位称号,被评为省级文明卫生单位、湖南省就业指导先进单位、湖南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先进单位,获全国德育管理先进单位光荣称号。

  八、报名条件

  1.招收文史类、理工类、医卫类对口考生,外语语种不限;

   2.助产专业只招女生,其余专业男女生性别及男女比例不限。

  九、录取规则

  1.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院负责,考试院监督,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需符合医卫类专业健康标准。学院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格复检。复检不合格的新生取消录取资格,退回生源地。

   3.对于符合我校投档要求的考生的专业安排,按不设专业志愿分数级差、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对于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其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将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同分段考生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护理专业(涉外方向)按高考外语、语文、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十、招生专业

  2015年我院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护理、助产、药学、中药、眼视光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口腔医学技术9个专业,面向全国1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详细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省级招生部门公布的数据为准。严格执行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审批的收费标准,实行公示收费。

 十一、毕业待遇

  学生毕业时,经考试考核合格,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普通专科(高职)毕业文凭(教育部网上注册、公示、可查询);纳入国家就业计划。

  十二、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灰埠路87号

  邮政编码:410100

  联系电话:0731-84015904(传真)、8401593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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