潇湘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办学特色突出,办学成绩斐然。近年来,学院先后被评为湖南省优秀高职院校、先进基层党组织、娄底市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2005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被娄底市教育局评为娄底市示范性职业学校。2009年、2010年连续二年被评为湖南省大学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2011年被湖南省教育厅评为特色实验学校。2011年、2012年连续两年被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先进单位。2012年,学院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荣获中央财政440万元专项支持。2013年4月,学院成功迈入2012年度自主品牌汽车与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北京汽车E系列)合作院校行列,成为全国20所北京汽车合作院校之一。2013年10月,教育部、总参谋部和总政治部组成的督查调研组,专门来到学院调研,对学院予以高度评价。2013年12月9日,湖南日报对学院进行了题为《对每个学生的发展负责》的报道。2014年,学院新征土地近百亩,用于学生实习实训基地的扩建;同年,学院还被批准为湖南省实施国家校园武术段位制试点单位。

  六、录取规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及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秉着公开、公平、公正、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招生工作实行标准刚性化、程序规范化、招生办法公开化、录取结果公示化。

  2、外语语种要求:不作要求。

  3、男女比例:不作要求。

  4、学院采取远程网上录取方式,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一般为120%,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5、录取专业时,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填报我院各专业志愿的具体情况,所有投档考生按投档成绩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专业调剂,学院可根据考生情况调剂到相应专业。特殊情况学生到校时在政策允许的前提下可酌情调整专业。

  6、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加分提档。

  7、录取结果公布:考生可在录取结束后登录各自省(市、区)教育厅指定录取结果公布网站或我院网站www.hnxxc.com 招生信息栏,或拨打我院招生热线电话:0738-8610888, 0738-8610999 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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