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第十二条 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高低和志愿填报顺序预录取,如第一志愿所有专业均不能预录,则实行调剂预录,不愿调剂的予以退档。已进档的考生必须在该批志愿退录以前主动与学院招生部门联系(联系电话在学院官网查看),确定录取专业,并办理专业调剂及退档相关手续,因联系电话不畅通而导致的专业调剂及退录问题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十三条 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日语专业要求考生的外语应试语种为英语或日语;其他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

  第十四条 体检标准执行由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统一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第十五条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报考学院的省内艺术类考生,录取办法是在专业考试和高考文化成绩及总分合格的基础上,按总分从高到低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其专业成绩均直接使用该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成绩,学院不再另行组织考试。

  第十六条 江苏省的考生历史和物理均可作为选测科目,对另一门选测科目原则上不作要求。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不分科目,符合选测2B、必测4C、技术科目合格的要求。考生进档后的排序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办法。

  第十七条 学院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院按国家招生有关规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凡属徇私舞弊者,取消学籍,予以退回;情节恶劣的,报有关部门查究。

 第五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学院2015年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公布为准。

 第六章 文凭及毕业待遇

  第二十一条 学生毕业时,对符合条件者,由吉首大学张家界学院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

  邮政编码:427000

  咨询电话:0744-2116316 2116376(传真)

  电子邮箱: zjjzsb@jsu.edu.cn

  学院网址: http://zjj.js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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