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学院以普通高等职业教育为主,继续开办成人本、专科学历教育,并与澳大利亚北墨尔本学院联合举办学历教育。

  招生计划:

  1.学院高职招生计划为国家任务(计划内)计划。

  2.三年制高职专科有保险实务、保险实务(核保核赔)、保险实务(车险查勘定损)、保险实务(养老养生服务与管理)、医疗保险实务、营销与策划、营销与策划(讲师组训)、金融保险、金融管理与实务、投资与理财、投资与理财(理财规划师)、会计电算化、工商企业管理(保险团队管理)、电子商务等专业;另有金融保险(中外合作)(学制三年)、国际商务(会计)(学制两年)为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保险学概论》是全国高校中唯一的保险类国家级精品课程。

  3.各专业面向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云南、贵州、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省(市、区)招生,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录取规则:

  1.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全部实行远程网上录取,在录取过程中,优先录取报考第一志愿的考生。为了保证报到率,录取期间报考我院的考生应确保通讯畅通,网上录取过程中,学院可能会对部分能够进行通讯联系的进档考生征求意见,放弃志愿者作退档处理,依次补录其他考生。

  2.学院执行国家体检的有关规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

   3.学院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数的120%以内。在此范围内,由学院根据考生的高考成绩以及相关单科考试成绩、专业志愿、考生的综合素质、身体健康状况等情况择优录取。

  4.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收费标准及奖助办法:

  1.收费:普通高职专科各专业学费为5000元/学年,中外联合办学专业学费17600元/学年。

  2.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3000元/人/年;学院综合奖学金获奖比例达25%;同时为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助学金。国家级助学金:一等4000元/人/年,二等3000元/人/年,三等2000元/人/年。学院还设有其他专项奖学金和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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