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国家、省政府和学院给予资助。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学院可以提供勤工俭学岗位。
对按我院要求完成学业,取得毕业证和相关专业技能操作证的学生,学院负责推荐就业。
第二十六条 学院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七条 联系方式
网 址: http://www.hnbemc.com
联系电话:0731-84615653、84637258、84615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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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湖湖南生物机电职院招生就业处
邮 编:410127
第二十八条 本章程由湖南生物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二〇一五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