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工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8、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内考生的录取,遵循专业志愿清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各专业收费执行政府物价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详见随我校录取通知书寄发的2015年新生入学须知。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收费第一年执行吉首大学预科班收费标准,第二年转入我校开始专业学习,收费标准同我校相同专业。

  学历学位证书:学生完成我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及学分,成绩合格者由我校颁发湖南工学院毕业证书,对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颁发学士学位证书。

  其 他:专业介绍、招生计划、奖贷助学金政策、勤工助学等信息详见我校2015年招生简章或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地 址:湖南省衡阳市珠晖区衡花路18号湖南工学院2号楼2120室招生办

  邮政编码:421002

  网  址:http://www.hnit.edu.cn/zsjy/zs/

  E-mail: zs@hnit.edu.cn

  电  话:0734-3452345(兼传真)、345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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