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医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2)

招生简章2018-10-29王新老师

  

   第九条 据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我校为承担免费医学生培养的高等院校,在湖南省本科提前批录取,成绩要求不低于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投档后学生须根据湖南省卫生厅有关规定与培养学校和当地县级卫生部门签署定向就业协议,承诺毕业后到有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6年,方可录取。

  

   第十条 我校同意执行各省(市、区)教育部门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结果在各省市招办审核确认后通过网络公布,网址:http://www.csmu.edu.cn

  

   第四章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其他

   第十二条 根据湖南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最新规定,我校2015年新生收费标准如下:

   1.统招本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医学影像学、康复治疗学4个专业19800 元/年/生;中医学、预防医学、药学、医学影像技术、医学检验技术5个专业

  19000元/年/生;护理学、针灸推拿学、生物技术、卫生检验与检疫、药物制剂、药物分析

   6个专业17000元/年/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2个专业 14000元/年/生;工商管理、

  市场营销、汉语言文学3个专业13000元/年/生。

   2.统招专科招生专业及收费标准:医疗美容技术专业13500元/年/生;临床医学、药品经营与管理、老年服务与管理、家政服务、社区管理与服务5个专业11500元/年/生;护理、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3个专业11000元/年/生;药学、中医学2个专业10200元/年/生;针灸推拿专业10000元/年/生。

   3.住宿费:(1)1200元/年/生(普通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2)1600元/年/生(空调公寓式住宿,水电超限额后费用自理)。

   4.书籍费、工作服、听诊器等代收费用按实收取。

  

   第十三条 奖学金、助学金: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校级学生奖、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获奖、助学金的学生比例达到35%以上,每年奖、助学金总额达1500万元,奖、助学金标准为2000~8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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