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南学院招生简章,招生专业

招生简章2018-10-29李一老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继续推进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按照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为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的校名全称为湘南学院,部标代码为10545,英文名称为Xiangnan University (缩写为XNU)。

   第三条 湘南学院是一所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隶属湖南省教育厅主管的国有公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 学校驻地为湖南省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公园东麓。学校分两个校区办学,分别为王仙校区(郴州市苏仙区王仙岭公园东麓)、北湖校区(郴州市北湖区)。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有关招生工作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规定、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执行学校制定的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细则,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组织招生宣传、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开展招生工作的改革和科学研究。

   第七条 学校成立由校纪委书记和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监察办公室,负责监督招生政策的贯彻落实以及招生录取的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为:湖南省郴州市王仙岭公园东麓湘南学院,邮政编码:423000,联系电话:0735-2653053 2653289 2653052 2653055 2653178 2653189,0735-2653213 2653223(中外合作办学),传真:0735-2653053 2653052 2653213,E_mail:xnxyzsb@163.com,网址:http://www.xnu.edu.cn。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与就业指导处根据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状况、毕业生就业状况等因素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制定年度各专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后,报教育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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