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报考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音乐表演专业,湖南省考生按湖南省的相关规定执行;非湖南省考生须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合格证且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要求,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总成绩÷300×50+ 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满分×50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分科类不分专业排名,分数相同,专业成绩高分优先);音乐表演专业进档考生按校考专业总成绩÷300×80+ 高考文化总成绩÷高考文化满分×20的折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江苏省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成绩之和(加优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语文、数学和外语三科满分之和;其它省(市、区)考生高考文化总成绩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成绩之和(含优惠加分),高考文化满分是指考生所属科类必考各科满分之和。
第十九条 高水平运动员的运动水平和高考文化成绩应达到国家和生源所在省(市、区)规定的基本条件,其运动水平还需经我校测试,并达到我校要求。
第二十条 体育类专业进档考生按体育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依照教育部及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组织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 毕业学历
第二十二条 学校对具有正式学籍,德、智、体等方面全面考核合格,并修满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全部学分,准予毕业的学生,颁发相应层次的毕业证书,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第二十三条 毕业学生符合学校授予学位有关规定的,授予相应学位,学位证书颁发学校名称为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其他
第二十四条 根据国家规定,学生入学须交纳学费和住宿费、书籍费等杂费。学校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第二十五条 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入学前可持录取通知书在当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入校后也可向学校学生处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附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