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院系设置
设有山工机电工程学院、学前教育学院、会计与统计学院、应用化学与生物工程学院、建筑工程系、信息工程系、经济管理系、应用外语系、花卉学院、基础教学部10个教学系(院、部)。
(四)办学特色
学院秉承做精做实,创业创造的校训精神,坚持先于企业、高于企业、严于企业的人才培养理念,围绕提高办学水平一条主线,积极探索创新SQC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即一项专长(S)、两种素质(Q)、三种能力(C)的一体化培养模式),以为了学生的就业和可持续发展为办学宗旨,以培养专长突出,技能过硬,素质全面的技能型人才为培养目标,坚持国际化、集团化、特色化的办学方向,创新校政行企军多元合作办学机制,坚持教学和产业协调发展的双轮驱动战略,保证了教学管理服务水平和教学质量的稳步提高。拥有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重点专业、6个省级特色专业、10个市级特色品牌(重点)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实训基地、1个潍坊市重点实验室,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1项、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
(五)毕业生就业
学院始终把学生的成才、就业作为头等大事,将毕业生作为学院努力打造的终极品牌。先后实施就业工作一把手工程、全员工程和就业基地工程,用就业引领各项工作,积极为学生提供高质量、高层次就业岗位,毕业生就业率逐年提高,一次签约率一直位居全省同类院校前列,近两年平均就业率98.3%。毕业生就业率、就业层次、就业质量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工作打造出了省级品牌。先后与深圳、上海、广州、青岛、烟台等大中城市建立稳固的就业联系,开辟了深圳教育集团等40多个大型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每年举办多场不同规模的毕业生就业双选会;积极探索顶岗实习与就业相结合的途径,学生由于综合能力强、岗位适应快、职业素质高,受到了用人单位的欢迎,一大批毕业生已成为各企事业单位的业务骨干。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条 潍坊工程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